关于评选第十届“成功教育”
学生先进典型的通知
各系部:
为了不断深化“成功教育”的实践和理论研究,进一步完善形式新颖、角度多维的“成功教育”体系,全面落实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经党委、校长室研究,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届“成功教育”学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范围
学生典型必须是在籍全日制中、高职学生,已获得过“‘成功教育’学生先进典型”称号的学生,不重复推荐。
二、评选名额
评选学生先进典型10名。
三、评选原则
(一)先进性 在日常工作、学习、生活中,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崇廉尚洁,严守师德规范,恪守校纪国法,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事迹感人。
(二)典型性 事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。在班级管理、关爱教育学生、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,在广大师生中产生广泛影响。
(三)贴近性 充分体现“成功教育”主题,与学校“会做人、会技能、会创新”的育人思路紧密结合。
四、“成功教育”学生典型评选条件
思想端正,心理健康,模范遵守校纪校规,顾全大局,团结协作,勤俭节约,在师生中有较高认同感,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自强不息 面对家庭的困难或意外的打击,能自强自立,以非凡的勇气迎接挑战,在逆境中奋勇前行。
2.勤奋好学 热爱专业,刻苦钻研,具有创造性、研究性和实用性的学习能力,屡获殊荣或佳绩,在同学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。
3.见义勇为 当国家、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受到危害的时候,能够积极主动地运用科学方法予以制止,受到广泛肯定。
4.身残志坚 尽管身有残疾,但凭着自信乐观的精神和坚定顽强的意志,战胜困难,在突破自身局限的同时,感染、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。
5.技能拔萃 在专业技能、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,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,取得优异成绩。
6.创业自立 圆满完成学习任务,利用课余时间,团结和带领周围同学,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、创业实践活动,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7.奉献服务 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感召力,带领同学创建了团结进取,奋发向上,充满朝气的集体。在抗击新冠肺炎过程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报送。
8、其 他 能集中体现学生文明风采,有效反映“成功教育”实践成果,成为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动员阶段(6月15日)
学工处召开广播晨会进行动员。
2.初评阶段(6月30日前)
(1)班级自荐 根据评选条件,各班班主任结合班级学生基本情况,通过学生民主评议确定一名推荐人选,经由班主任签写意见后上报至本系部,并附事迹材料(600字以上),事迹材料要求真实感人,着力突出推荐人员的闪光点与“成功教育”的有效引领。
(2)系部遴选 在班级自荐的基础上,各系部根据本系学生人数比例遴选出4—6名初步候选人,填写初步候选人推荐表,签署部门意见,同时,附上更为详实的事迹介绍材料(如事迹介绍、图片、PPT、视频等),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上报学工处。
3.展示阶段(9月15日前)
学工处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,确定25~30名候选人,并予以公示。此外,通过广播、电视等形式向全校师生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。
4.评审阶段(9月22日前)
(1)学生投票 利用校班会时间,以班级为单位,组织全校学生学习候选人事迹,之后进行线上投票,由学工处汇总投票结果。
(2)评委会评审 组成由教师、德育管理干部、学生构成的评审委员会,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和学生推荐情况,集中研讨,民主协商,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。
5.表彰阶段(9月30日前)
利用国庆举办学生典型颁奖大会,授予获奖学生南通中专“成功教育”学生先进典型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。
6.拓展阶段(10月30日前)
开展以“展示自我、实现成功”为主题的学生典型系列宣传教育活动,进一步深化“成功教育”研究与实践。
六、评选要求
1.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。要注意推荐近三年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,在立德树人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。
2.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深入发动,认真做好评选组织工作。
3.6月30日前,各系部将学生典型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学工处。
2022年6月11日